清徐縣清源幼兒園(新園區(qū))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2022-08-01 09:15
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huán)境管理辦法(試行)》(環(huán)保部第42號令)等相關規(guī)定,現將《清徐縣育青路二期片區(qū)棚戶區(qū)改造項目(融超悅府)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公式如下:
報告名稱:清徐縣清源幼兒園(新園區(qū))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委托單位:清徐縣教育科技局
公示內容:清徐縣清源幼兒園(新園區(qū))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主要內容
公示時間: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7日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有異議,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疑問或投遞意見
聯系人:董國威 聯系電話:18735569293
清徐縣清源幼兒園(新園區(qū))項目地塊位于清徐縣紫林路與西關大街東北角,總面積8038m2,其中農用地7567m2,建設用地471m2。該地塊規(guī)劃為教育用地,屬于《城市用地分類與規(guī)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規(guī)定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中小學用地(A33),為第一類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節(jié) 建設用地第五十九條、《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條等法律法規(guī),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學校師生和公眾健康,清徐縣教育科技局委托山西藍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
本次初步調查地塊內共布設土壤點位7個,在地塊外布設對照點1個;送檢土壤樣品22個(含3個平行樣)。監(jiān)測項目包含《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對GB36600-2018中表1中的重金屬、VOCs、SVOCs,GB36600-2018表2中的石油烴(C10-C40)、有機氯農藥(硫丹、氯丹、七氯、六氯苯、滅蟻靈、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氰化物,不在GB36600-2018中的多環(huán)芳烴(芴、菲、蒽、熒蒽、芘、苯并[g,h,i]苝)、氟化物、氨氮、苯酚、pH。檢測指標共計68項。土壤的pH在7.51~9.32之間。
土壤樣品中檢出污染物9項,分別為:砷、鎘、銅、鉛、汞、鎳、氟化物、氨氮、石油烴(C10-C40)。其他污染物所有送檢樣品中均未檢出。
在第二階段調查的8個土壤點位(地塊內7個+地塊外1個對照點)所有檢出項目中,砷、鎘、銅、鉛、汞、鎳、石油烴(C10-C40)檢測結果均滿足《土壤環(huán)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氟化物、氨氮檢測結果均滿足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推導的一類用地篩選值。
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3個地下水監(jiān)測點位,采集地下水樣品4個(含1個平行樣),送檢地下水樣品4個(含1個平行樣)。監(jiān)測項目包含常規(guī)項、重金屬、VOCs、SVOCs、石油烴(C10-C40)、pH、甲基叔丁基醚等。地下水的pH值在7.2~7.3之間。
檢出污染物13項,分別為: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硫酸鹽、氯化物、亞硝酸鹽、硝酸鹽、鎘、六價鉻、銅、鉛、鎳、石油烴(C10-C40)。其余污染物均未檢出。
所有檢出項目中,其中10項(耗氧量、硫酸鹽、氯化物、亞硝酸鹽、硝酸鹽、鎘、六價鉻、銅、鉛、鎳)檢出值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Ⅲ類水水質標準限值;石油烴(C10-C40)檢出值未超過《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guī)定》(試行)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中2項(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因區(qū)域水文地質原因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水水質標準限值。
綜上所述,該地塊滿足地塊規(guī)劃用地要求,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進一步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